115年機車汰舊換電常見問題Q&A
【補助對象、類型、期間】
Q1:114年與115年補助有何不同?
A:
(1)
申請本市115年汰舊換新電動機車補助者,須先至環境部汰舊換新媒合平台申請溫室氣體減量效益並勾選臺南市,才能來申請本市115年汰舊換新補助。
(2)
115年度淹水受災戶將擴大補助為天然災害災損戶,天然災害包含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或大規模坍塌等。
(3)
【貼心專案加碼】為將原有幼幼、青年、物流/外送員及天然災害災損戶的加碼補助整合,凡符合資格之民眾,於換購或新購電動機車時,可再享加碼補助3,000元。
(4)
115年月租費補助方式調整為凡換/新購電動機車即可享有月租費補助,補助金額依車型分為
a.重型電動機車補助7,200元
b.輕型/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3,600元。
(5) 為加速淘汰老舊燃油機車,115年度針對機車業者宣導報廢獎勵金分為
a.淘汰92年12月31日前出廠機車,每宣導報廢一輛可補助1,000元,限1,500件。
b.淘汰93年1月1日至96年6月30日期間出廠機車,每宣導報
廢一輛可補助500元,限5,000件。
(6)
詳細補助資訊,可前往臺南市機車補助資訊網查詢( https://lowpoll2.easylife.net.tw/ )
Q2:115年補助截止日?
A:115年度補助收件期限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月10日止,申請補助者應於115年12月31日前(含)購買新車(舊車報廢),且於116年1月10日(含)前完成新車領牌(舊車回收)。
Q3:115年補助對象?
A:
(1)
除公務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接受政府機關委託案,且契約規定使用電動機車執行相關業務者、機車整車或零組件生產或銷售商以及將新購車輛用於租賃、共享者,所購買電動二輪車不予補助外,其餘符合一般民眾及公司行號(不可用於辦理抽獎)、偏遠地區及(中)低收入戶規定者皆可申請。
(2)
例如:小佩戶籍於114年7月1日以前設置於龍崎區,115年購買電動機車,車籍及戶籍皆登記於龍崎區,可於補助期間內申請偏遠地區補助資格;阿魯115年6月5日戶籍從非偏遠地區遷入南化區,當月購買電動機車要申請115年換購補助,因車籍與戶籍非114年7月1日以前設置於南化區,故僅能申請一般民眾補助資格。
(偏遠地區為左鎮區、楠西區、南化區及龍崎區等4區)
Q4:請問之前已申請過汰舊換購或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115年還可以申請補助嗎?
A:
(1)
115年度補助方案已放寬一生一次限制,申請汰舊換購或新購電動二輪車僅限補助 1 輛(次),惟曾獲本局以前年度補助者於申請本補助前名下已無該補助車輛(符合監理機關報廢及掛牌規定)時均可再提出申請。
(2)
已申請過113年補助者,綁約期間為2年;114年綁約期間則為3年,記得綁約期間內不可將申請車輛過戶給在臺南或外縣市的親朋好友喔!
(3)
例如:若已領有本市114年電動機車補助,不可於115年再申請電動機車補助。若您在3年內過戶或異動,屬於違約,必須退還原補助款後,始能重新申請新年度的補助。
Q5:何謂月租費(電池資費)補助方案?
A: 115年月租費補助方式調整為只要申請換/新購電動機車即可享有月租費補助,月租費補助金額依電動機車車型可分為:
(1)
換/新購電動機車-重型:7,200元
(2)
換/新購電動機車-輕型/小型輕型:3,600元
備註:凡申請本市汰舊換新/新購電動機車,且經環保局審核通過後,月租費補助將直接一併撥付。
【貼心專案補助類型】
Q6:何謂幼幼專案?
A:
(1)
115年幼幼補助專案為1位0~12歲(以購車發票日期認定)兒童可供1位以上所屬直系血親申請,惟申請者每人限補助1次。
(2)
例A:小君今年8歲,爸爸113年及媽媽114年以小君為12歲以下兒童資格申請幼幼專案新購電動機車,115年換外婆購置1輛電動機車,外婆亦可以小君具12歲以下兒童資格分別申請幼幼專案新購電動機車之補助。
(3)
例B:小華101年2月1日出生,爸爸114年1月31日購置1輛電動機車,小華爸爸以小華12歲以下兒童資格申請幼幼專案新購電動機車,亦獲補助;小華媽媽115年1月31日購入1輛電動機車,因小華已於114年2月1日已年滿13歲,故小華媽媽無法以幼幼專案資格申請新購電動機車之補助。
(4)
例C:芳芳115年6月6日預產期,115年3月購置1輛電動機車,芳芳可於嬰兒出生後檢具嬰兒戶籍謄本,於115年補助期間內向本市申請新購電動機車幼幼專案。
(5)
換購或新購電動機車加碼3,000元,但與其他專案加碼補助金額不得疊加計算。
Q7:何謂青年專案?
A:申請者申請補助時須為設籍本市18-30歲(以購車發票日期認定)之青年,其換購或新購電動機車加碼3,000元,但與其他專案加碼補助金額不得疊加計算。
Q8:何謂外送員專案?
A:申請者申請補助時須為設籍本市之外送員,以購車發票日期往前計算1年內至115年12月31日止須提供完成外送接單至少100筆之紀錄,其換購或新購電動機車加碼3,000元,但與其他專案加碼補助金額不得疊加計算。
Q9:何謂物流業專案?
A:營業內容主要涵蓋儲存、分類、配送等營業項目,其中配送部分,物流業係提供運送貨物服務,從而收取報酬,屬於公路法規範之汽車運輸業業務範疇,因此新增物流(貨運)業專案補助,若符合補助辦法規定之獨資、合夥或法人規定,換購或新購電動機車每輛加碼 3,000 元。如購買運用在辦理抽獎,不予補助。
Q10:何謂天然災害災損戶專案?
A:
(1) 若符合114年至本補助截止日,且符合《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定義之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或大規模坍塌等災害補助資格者(需有受補助撥款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資料),換購或新購電動機車加碼補助3,000 元。
(2) 泡水機車已申請車輛維修補助不得申請汰舊換新電動機車補助,僅可申請新購電動機車補助,且各專案加碼補助金額不得疊加計算。
Q11:請問貼心專案加碼補助只能擇一申請嗎?
A:是的,依本市(115)年各項補助規定,幼幼、青年、外送員、天然災害災損戶、物流業等專案僅能擇一申請,且補助加碼金額不得疊加計算,以符合資源共享及擴大受益對象為原則。
【申請補助資格及限制】
Q12:請問申請補助時,車主須設籍在臺南市多久才符合申請資格?
A:申請補助對象若為一般民眾及(中)低收入戶資格者,只要車籍與戶籍於申請日前已設籍於臺南市即符合資格;另外居住於偏遠地區 (左鎮區、楠西區、南化區及龍崎區等4區) 之自然人,申請新購補助,戶籍需114年7月1日以前設籍於偏遠地區,如申請汰舊換新補助,舊車車籍與新舊車主戶籍皆須於114年7月1日以前設籍於偏遠地區才符合申請該對象資格。
Q13:電動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有無補助年齡限制?
A:有限制。申請電動機車補助,以購車發票日期認定,須年滿18歲;例如小陳97年2月3日出生,115年2月4日購置電動機車即符合補助資格;申請微型電動二輪車補助,以購車發票日期認定,須年滿14歲;例如小明101年2月3日出生,115年2月4日購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即符合補助資格。
Q14:小新115年淘汰1輛104年出廠之燃油機車,並購買1輛電動機車,請問如何申請本市補助呢?
A:
申請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步驟:
第一步:需先前往環境部媒合平臺申請獎勵金,媒合對象請務必選「臺南市政府」溫室氣體減量效益獎勵1,500元。
第二步:再前往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機車管制及汰舊換新補助資訊網( https://lowpoll2.easylife.net.tw/ ),申請汰舊換購補助。
備註:請民眾留意申請步驟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假如臺南市政府委託環境部於媒合平臺購售預算用罄則不再收購,民眾可直接至本市申請汰舊換購補助。
Q15:假如於環境部媒合平臺申請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時,媒合對象選擇「經濟部」未選擇「臺南市政府」,是否可以再來申請本市補助呢?
A:不可以,前往環境部媒合平臺申請獎勵金時,溫室氣體媒合資訊-媒合對象只有選「臺南市政府」1,500元,才能來申請本市汰舊換新電動機車補助。若因選錯媒合對象導致本市汰舊換購補助不符合申請資格,可另改申請新購電動機車補助。
Q16:申請115年補助,申請車輛可以立刻過戶給在臺南或外縣市的親朋好友嗎?
A:不可以,領有本市本(115)年補助的電動機車,限制車輛自領牌日起3年內除因繼承外,禁止車籍過戶或將車籍異動至他縣市並切結。
備註:本補助方案如有申請疑義,本府環境保護局保有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