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機車汰舊換電問答集
Q1:112年與113年補助有何不同?
A1:
(1) 112年淘汰老舊機車換購由原淘汰96年6月30日前出廠老舊機車調整為淘汰102年12月31日前出廠老舊機車,亦即出廠滿10年以上機車汰換電動機車即可申請。
(2) 113年補助類型及金額與112年相同,惟新增幼幼2.0、青年及外送員線專案換新購電動機車加碼3,000元暨針對租賃業分別提供換/新購電動機車3,000元/1,500元補助並針對本市大專院校就讀學子提供租賃1,200元/每6個月補助。
Q2:何謂幼幼專案2.0?
A2:
(1)112年幼幼補助專案為1位兒童僅供1位所屬直系血親申請,113年擴大,調整為1位兒童可供1位以上所屬直系血親申請,惟新購申請者每人限補助1次。
(2) 例A:小君今年8歲,爸爸112年以小君為12歲以下兒童資格申請幼幼專案新購電動機車,113年小君媽媽及外婆各購置1輛電動機車,媽媽及外婆亦可以小君具12歲以下兒童資格分別申請幼幼專案新購電動機車之補助。
(3) 例B:小華99年2月1日出生,爸爸112年1月31日購置1輛電動機車,小華爸爸以小華12歲以下兒童資格申請幼幼專案新購電動機車,亦獲補助;小華媽媽113年1月31日購入1輛電動機車,因小華已於112年2月1日已年滿13歲,故小華媽媽無法以幼幼專案資格申請新購電動機車之補助。
(4) 例C:芳芳113年6月6日預產期,113年3月購置1輛電動機車,芳芳可於嬰兒出生後檢具嬰兒戶籍謄本,向本市申請幼幼專案新購電動機車。
Q3:何謂青年、外送員專案?
A3:112年7月1日以前設籍本市18-30歲青年新換購電動機車加碼3,000元。
Q4:何謂外送員專案?
A4:112年7月1日以前設籍本市,以購車發票日期往前計算1年內須提供接單至少1,000筆之紀錄,新換購電動機車加碼3,000元。
Q5:何謂青年專案電動機車租賃?
A5:本市或外縣市18歲以上30歲以下就讀本市大專院校青年,租賃電動機車每6個月補助1,200費用。
Q6:電動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有無補助年齡限制?
A6:
(1)有。
(2)電動機車補助,以購車發票日期認定,須年滿18歲;例如小陳95年2月3日出生,113年2月4日購置電動機車即符合補助資格;微型電動二輪車補助,以購車發票日期認定,須年滿14歲。
Q7:小新113年淘汰1輛102年燃油機車,並購買1輛電動機車,要如何申請本市補助呢?
A7:需先至環境部媒合平台申請「臺南市」溫室氣體減量獎勵1,500元及空氣污染減量獎勵2,000元始可申請本市汰舊換購電動機車之補助。
Q8:承前,市民淘汰換購電動機車至媒合平台申請溫室氣體及空氣污染減量,台南市減量效益取得額度為何?
A8:台南市政府可取得2.3噸/輛溫室氣體減量及22.07公斤揮發性有機物;另現環境部鼓勵開發單位至平台收購減量效益,故113年度空氣污染減量效益取得每輛乘上1.25,亦即27.59公斤揮發性有機物。
Q9:小明於110年度曾申請過環境部及臺南市汰舊換購電動機車的補助,試問還可申請113年的汰舊換購電動機車之補助嗎?
A9:因113年台南市補助明定,汰舊換購每人限補助1次,因小明已領取110年之補助,故113年購買電動機車將不予補助;惟可申請環境部或其他收購全省溫室氣體及空氣污染減量獎勵金。
Q10:小華112年有報廢及回收1輛13年的老舊機車,113年購買1輛新的電動機車,試問可領取補助金額為何?
A10:小華可申請臺南市的減碳、減空污獎勵,但無法領取本市汰舊換購電動機車的補助,僅可申請本市新購電動機車之補助。
(註1):老舊機車空氣污染減量補助辦法訂定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間完成報廢及回收並於報廢後12個月內購買新車;或購買新車後6個月內完成報廢回收程序。
(註2):本市補助明訂須淘汰及新購均須為113年
Q11:臺南市113年補助總經費為多少?
A11:
(1) 減碳、減空污獎勵分別提供每輛1,500元及2,000元合計3,500元之獎勵金,預計收購3,300輛;獎勵費用計1,155萬。
(2) 本市提供6,010萬補助經費。
(3) 合計總經費7,165萬元。